溫室氣體盤查

本公司於2024年依據《ISO 14064-1:2018》標準進行組織層級溫室氣體盤查,涵蓋範疇一(直接排放)、範疇二(輸入能源間接排放),以及具顯著性之範疇三間接排放源。為配合環境部之列管要求,盤查過程中所引用之全球暖化潛勢值(GWP)係依循IPCC 2013年《第五次評估報告(AR5)》之數據進行換算與計算。2024年為本公司首次完成第三方查證之年度,並正式訂定為溫室氣體盤查之基準年。未來將以2024年為比較基礎,持續追蹤各年度之能源使用量、排放總量與排放強度變化,作為節能減碳策略擬定及氣候目標落實之依據,強化碳排管理效能,朝向低碳永續營運目標邁進。

各廠區皆依實際製程與設備類型,針對排放源進行鑑別與量化,主要類別如下:


2024各場域(範疇一及範疇二)碳排放統計表 註:各排放源所採用之熱值參數與排放係數,分別依據環境部公告(柴油與汽油)、能源署預設值(液化石油氣、天然氣及全興廠燃料油)、SGS檢驗或樣品分析結果(各廠燃料油及工業助劑)、以及研究計畫報告(自產沼氣)取得,相關資訊詳載於本公司2024年溫室氣體盤查報告書中。


近五年溫室氣體排放趨勢表